投標文件有效期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投標文件有效期一般多久,法律依據是什么
在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三十個工作日前確定中標人,三十個工作日不同于三十天,每周有五個工作日,三十個工作日相當于六周,即42天。在投標截止后,首先要完成開標、評標,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假設這可以在2-3天內完成,完成后然后是定標(確定中標人),最遲需要42天,那么投標有效期應該保證在45天以上。為了穩妥起見,一般設定為60天或90天。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在30天內,完成備案、簽訂合同協議書,簽完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也即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內,退回所有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第二十八條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投標有效期從招標文件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的實質性,但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第三十條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貨物,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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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第二十八條
[2]《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第三十條
二、投標有效期一般多長時間?
你好,投標有效期根據招標項目的性質、規模、評標難易程度等有所不同,一般有效期約在90至120天內,根據招標項目不同有效期大致如下 重要設備和材料約15~30天; 中小型工程約15~30天; 大中型工程約20~60天。 關于投標有效期,在確定有效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招標文件應當載明投標有效期招標人必須在發出招標文件時,規定對投標人做出承諾的期限; 投標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起計算,一般不宜超過90天一般情況下,一個集中招標采購項目的投標有效期不需要90日; 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因不可抗力需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以上就是關于投標有效期多長時間的回答。
三、投標有效期時間一般要如何確定
1、招標文件公告發布至少7個工作日,在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人,開標需要1個工作日,在3至5日內確定供應商,中標公示日至少7個工作日。
2、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引用法規
[1]《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三條
四、投標有效期時間一般如何確定
1、招標文件公告發布至少7個工作日,在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人,開標需要1個工作日,在3至5日內確定供應商,中標公示日至少7個工作日。
2、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引用法規
[1]《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