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強制令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海事強制令的申請條件
1、請求人有具體的海事請求;
2、需要糾正被請求人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行為;
3、情況緊急,不立即作出海事強制令將造成損害或者使損害擴大。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條
二、"申請海事強制令要具備什么條件"
1、請求人有具體的海事請求。這一請求應當是為使其合法權益免受侵害的請求,應當是是可以實際執行的海事請求。
2、需要糾正被請求人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行為。海事強制令的設立就是通過法律強制力來要求被請求人為或不為某行為,從而維護請求人的合法權益。
3、情況緊急,不立即做出海事強制令將造成損害或使損害擴大。海事強制令畢竟是一種強制措施,對強制措施的實行應持謹慎態度,對情況緊急的標準要視具體情況而言。從該條款的規定看,不立即做出海事強制令會造成或擴大損失是一個判斷標準。
三、申請海事強制令需要注意什么
1、管轄問題。
海事強制令必須向海事糾紛發生地的海事法院申請,并且不受當事人訴訟管轄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的約束。訴訟前的海事強制令申請,要向糾紛發生地的海事法院提起,所以要首先搞清楚海事法院的管轄。一般情況下,長江里發生的事兒,只能找武漢海事法院;沿海的按就近原則,一般除了江蘇以外(江蘇長江段歸武漢海事法院管,海面上歸上海海事法院管)的沿海各省都有海事法院。
2、擔保問題。
擔保數額各海事法院標準不等,一般要提供被強制標的物價值10-
30%的現金,保函也可以接受,但不接受企業保函。海訴法解釋對擔保的返還作了規定,只要海事強制令發布十五日內,被請求人未提出異議,也未就相關海事糾紛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海事法院可以應申請人的請求,返還其提供的擔保。
四、取保候審的具體條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五、行政復議申請條件有哪些?
申請行政復議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申請人應當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應當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范圍且依法應當由本機關受理;
3、申請行政復議應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復議請求和理由;
4、申請行政復議應當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人應當向本機關說明理由。
六、取保候審的人應具備的條件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至少要符合以上4種條件之一才有可能辦理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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