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令違章冒犯作業罪判刑標準?
一、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判刑標準?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判刑標準為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最新判刑標準是行為人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三、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法定量刑標準是多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條
四、最高檢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規定具體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高檢發釋字[
1999]2號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通過)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條)
引用法規
[1]《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第238條
[2]《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第二百三十八條
五、最高檢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高檢發釋字[
1999]2號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通過)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條)
引用法規
[1]《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第238條
[2]《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第二百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