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是否必須購買?
一、交強險必須買嗎?
交強險的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國家首個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因為是國家強制性保險,其保障額額度較低,其中死亡傷殘賠償的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的限額為10,000元,而財產損失賠償的限額只有2,000元,最高的賠償限額為
12.2萬元。如不繳納交強險,交通部門有權利根據法律規定扣留車型,并對車輛歸屬處與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說白了就是交強險必須繳納,如不繳納一經發現扣留車輛并進行處罰。
二、交強險必須購買嗎
交強險的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國家首個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因為是國家強制性保險,其保障額額度較低,其中死亡傷殘賠償的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的限額為10,000元,而財產損失賠償的限額只有2,000元,最高的賠償限額為
12.2萬元。如不繳納交強險,交通部門有權利根據法律規定扣留車型,并對車輛歸屬處與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說白了就是交強險必須繳納,如不繳納一經發現扣留車輛并進行處罰。
三、交強險必須購買嗎?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的險種,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必須投保交強險。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引用法規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四、交強險必須買嗎?
交強險的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國家首個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因為是國家強制性保險,其保障額額度較低,其中死亡傷殘賠償的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的限額為10,000元,而財產損失賠償的限額只有2,000元,最高的賠償限額為
12.2萬元。如不繳納交強險,交通部門有權利根據法律規定扣留車型,并對車輛歸屬處與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說白了就是交強險必須繳納,如不繳納一經發現扣留車輛并進行處罰。
五、交強險是保險嗎?是必須購買的嗎?
車輛的交強險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的簡稱,是強制要求每一位車主都要交納的保險。報交強險需要辦理的手續是
1、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
2、保險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3、當事人提交證明和資料;
4、保險公司進行核定并賠償。
六、交強險必須購買嗎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的險種,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必須投保交強險。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引用法規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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