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保證如何進行
一、工程質量保證如何進行
工程質量一般通過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控制三個階段進行保證。
【法律依據】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引用法規
[1]《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二、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規定是如何的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并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七)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第四條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并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
社會投資項目采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發、承包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機構托管。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三條
[2]《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四條
三、如何才能保證工程質量?
1、科學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2、提高認識3組織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質安管理項目經理在指揮各項工程中,必須認真搞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要把一個施工現場的許多單位組織起來。
四、在我國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規定是如何的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并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七)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第四條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并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
社會投資項目采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發、承包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機構托管。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三條
[2]《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