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的兩種發包和承包方式是如何規定的?
一、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的兩種方式是怎樣規定的?
1、設計—施工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2、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
二、工程發包包括哪些方式,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
建筑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對不適用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由此可見,建筑工程施工的發包方式有兩種招標發包、直接發包。
招標發包是指由建設單位設定標的并編制反映其建設與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參與競爭,按照特定程序擇優選擇,達成合意并簽訂合同。招標發包是建筑工程發包的主要形式。具體的適用招標發包的工程范圍。根據《招標投標法》附則的有關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投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直接發包是指由發包人直接選定特定的承包人,與其進行直接協商談判,對工程建設達成一致協議后,與其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式。我國只有少數不適用招標發包的特殊工程,才適用直接發包。
三、工程發包方式有哪些工程發包方式的定義是什么?
工程發包是指建設單位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采用公告或邀請書等方式提出項目及其條件和要求,約請有興趣參與競爭的單位按規定條件提出實施計劃、方案和價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評價方法擇優選定承包單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動。建筑工程發包分為招標發包和直接發包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