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廣場強占怎么樣給 阿拉善盟棚戶區建設該怎么給
一、阿拉善盟廣場強占如何解決?
廣場征收怎么補償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還是土地來修建廣場。房屋征收與土地征收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補償方式不同。
按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補償標準原則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長遠生活有保證。同時要根據房屋的建筑結構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進行綜合考量。還要結合政府的安置方式來區別計算。按照產權置換的,應該給予合理面積和裝修費補償、搬遷費補助、過渡費;按照劃地重建的,應該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本地修建原有規模房屋所需要的費用)、裝修費和搬遷補助、過渡費;按照純貨幣補償的,應該給予附近城鎮的商品房均價的補償。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二、阿拉善盟水泥廠強征該怎么樣賠償。
水泥廠拆遷補償沒有統一的標準,具體要根據工廠的規模大小,綜合評估工廠的價值及損失情況進行補償。
評估主要涉及幾個方面
第一,廠房土地的補償,廠房使用的國有土地且擁有使用權的,根據土地實際性質評估其價值,獲得土地的補償;
第二,工廠廠房的補償,根據廠房的面積、結構類型評估其價值確定補償金額;
第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工廠的年產值和納稅情況確定工廠停產損失的補償;
第四,工廠員工的安置補償,因為拆遷產生的工廠員工停工或解除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員工經濟補償及安置費用,應當獲得補償;
第五,工廠設備及物料損失和搬遷的補償,針對設備折舊或者搬遷時產生的費用,以及其他物料搬遷的費用,都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六,搬遷獎勵金,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提前搬遷或積極配合搬遷的獎勵金。
工廠拆遷通常涉及的土地、建筑物,設施設備和人員安置的比較多,情況也比較復雜,一定需要專業人士介入進行綜合資產評估和法律指導。
三、阿拉善盟棚戶區建設應如何解決
結合改造地塊房屋的不同性質,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應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拆遷之時,被拆遷房屋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補償,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關精神,結合周邊房屋市場價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條件有所改善為原則,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補償。改造范圍內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棚戶區拆遷補償包括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四、阿拉善盟棚戶區修建賠償標準
結合改造地塊房屋的不同性質,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應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拆遷之時,被拆遷房屋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補償,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關精神,結合周邊房屋市場價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條件有所改善為原則,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補償。改造范圍內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棚戶區拆遷補償包括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五、河池省道強占可以怎樣補償
省道征收怎么補償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還是土地來修建省道。房屋征收與土地征收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補償方式不同。
按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補償標準原則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長遠生活有保證。同時要根據房屋的建筑結構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進行綜合考量。還要結合政府的安置方式來區別計算。按照產權置換的,應該給予合理面積和裝修費補償、搬遷費補助、過渡費;按照劃地重建的,應該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本地修建原有規模房屋所需要的費用)、裝修費和搬遷補助、過渡費;按照純貨幣補償的,應該給予附近城鎮的商品房均價的補償。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六、阿拉善盟棚戶區修建補償方式
結合改造地塊房屋的不同性質,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應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拆遷之時,被拆遷房屋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補償,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關精神,結合周邊房屋市場價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條件有所改善為原則,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補償。改造范圍內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棚戶區拆遷補償包括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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