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稅收滯納金怎么算? 對于稅收滯納金怎么算的?
一、增值稅的稅收滯納金怎么算?
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滯納金的法律本質是源于經濟學對于稅收的定義。認為稅是納稅人對國家的負債。故而滯納金的本質是對欠繳稅款人加收的占用國家稅款的利息。
3、滯納金的計算與稅種無關,計算方法都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解繳稅款之日至,每天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實際工作當中,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多個稅種都需要預繳,如何適用加收滯納金的規定,稅法沒有明確規定,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未按期預繳所得稅加收滯納金問題的批復》(國稅函[
1995]593號)對企業所得稅作了具體規定,根據舊《征管法》第二十條及《企業所得稅法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對納稅人未按規定的繳庫期限預繳所得稅的,應視同滯納行為處理。綜上所述,我們對于增值稅滯納金怎么算的問題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聯系我們
引用法規
[1]《征管法》 第二十條
[1]《企業所得稅法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二、稅收滯納金怎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三、對于稅收滯納金怎么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四、稅收滯納金需要怎么算
1.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稅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
2.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五、稅收滯納金要怎么算
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稅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