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有仲裁條款就一定需要仲裁嗎
一、合同上有仲裁條款就必須仲裁嗎
合同上有有效仲裁條款就必須仲裁。
根據《仲裁法》第五條,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因此,合同上有仲裁條款就必須仲裁,但如果其無效,則可以起訴。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五條
二、合同有仲裁條款必須適用仲裁嗎
合同有仲裁條款并不是必須適用仲裁,當事人也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糾紛。但是在仲裁條款有效的情形下,當事人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
《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2]《仲裁法》 第二十六條
[1]《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2]《仲裁法》 第二十六條
三、仲裁需要請律師嗎
仲裁是否需要請律師要看個人意愿,沒有強制性的要求的。主要看當事人案件的復雜程度,如果個人無法勝任,最好請專業的律師代理案件。申請仲裁要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等即可。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可以起訴到法院。
四、仲裁有法律效力嗎?
仲裁是我國為解決民事糾紛設立的民事機構,它具有獨立性,也受法律保護。一般勞動方面都爭議都回先選擇在仲裁庭解決,不行再上法院解決。那么勞動仲裁有法律效力嗎勞動仲裁的裁決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五、仲裁案件一定要有裁決嗎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