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一、發明專利權保護期限為幾年,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對發明專利權實施保護的期限是二十年,自申請人向專利局進行專利申請之日起計算。專利權人需要在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未按規定繳年費的,專利權會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四條
二、保護專利權期限為幾年?
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TRIPS協議對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可享有的保護期分別規定為不少于自提交申請之日起的20年和10年。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