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的判定標準
一、輕微傷的鑒定標準是什么,有具體規定嗎
1、四肢損傷
1、手、足骨骨折。
2、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3、肢體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床體癥。
4、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5、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2、會陰部和軀干部損傷
1、 會陰、陰囊、陰莖單純性創口。
2、 陰囊、陰莖挫傷。
3、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4、 外傷后血尿。
5、 脊柱韌帶損傷。
6、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7、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干皮下血腫。
8、 軀干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9、 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3、頭頸部損傷
1、 頸部軟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
2、 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cm2以上。
3.
1 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3、 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
4、 外傷致使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三度松動1枚以上。
5、 外傷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
6、 頭皮創。
7、 頭部外傷后,確有神經癥狀。
8、 眼部挫傷。
9、 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10、 眼外傷造成視力下降。
11、 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外傷后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
12、 耳廓創在1cm以上;耳廓缺損。
13、 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
14、 面部損傷后留有瘢痕,外傷后面部存留色素異常。
15、 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2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16、 外傷后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
17、 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18、 涎腺其導管損傷。
4、其他損傷
1、燙傷達真皮層。
2、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
3、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2cm2 。
4、軀干、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2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2以上;深二度燒傷。
5、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
6、其他物理、化學、生物因素所致的輕微損傷。參照相應條款。
二、輕微傷和輕微傷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故意傷害,經鑒定屬于輕傷的(國家有輕傷標準),構成故意傷害罪,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輕微傷的,不構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一般是不超過15天的治安拘留和罰款。
3、故意傷害輕傷的,只要不構成傷殘的,與輕微傷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一樣。
4、故意傷害輕傷的,應當賠償被害人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必要的營養費;如果構成傷殘,根據傷殘等級賠償傷殘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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