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種類
一、專利分類專利分類的概述新專利的種類
1、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它是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法授權予專利申請人或其權利繼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在我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2、專利的分類
1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分為
產品發明專利,是指以物質形式出現的發明。(例如人為創造的物品,如電腦、飛機、油漆配方、藥品配方等)
方法發明專利,是指以程序或者過程形式出現的發明。(例如發酵、分離、成型、輸送、實驗、操作方法等)
2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構造或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針對具體的產品(儀器、用具)、有一定的創造性(是實物的進步)、實用性強(具有技術性能)只限于產品發明的一部分,既有一定形狀或者構造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
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從外部觀察到的形狀,像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材料構成的形狀都屬于沒有固定形態的產品,必須是占有一定空間的實體產品,改進后使產品更實用。
3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構和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二、專利的種類有哪些
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能取得專利的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也可以是方法發明。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必須是產品專利申請。
外觀設計專利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三、專利種類包括哪些?
專利類型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規定。在我國專利法中規定的種類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1.專利類型中的重要組成發明專利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是全新的創造,是專利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特點是首先,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其次,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通過發明創造產生的方法。方法發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
2.專利類型中的改良成果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于
第一,實用新型只限于
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
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比如,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作出的改進;也可以是對產品的二維形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
3.專利類型中的外部工藝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我國《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于工業上的應用。
引用法規
[1]《專利法》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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