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及其影響
一、疫情期間企業要開工但員工不愿復工怎么辦?
1.企業開工需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妥善安排工作時間對不愿復工的職工,企業工會要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企業可依法處理。
2.《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引用法規
[1]《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第十八條
二、打疫苗后出現事故找誰處理,有哪些相關規定打疫苗事故處理方法及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打疫苗后出現事故的當事人可以找醫療部門或者是防疫部門處理,與其協商解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是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五十六條
國家實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實施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接種后出現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器官組織損傷等損害,屬于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者不能排除的,應當給予補償。補償范圍實行目錄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接種免疫規劃疫苗所需的補償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預防接種經費中安排;接種非免疫規劃疫苗所需的補償費用,由相關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承擔。國家鼓勵通過商業保險等多種形式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受種者予以補償。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應當及時、便民、合理。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范圍、標準、程序由國務院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第五十六條
三、修訂疫情防控期間公司強制要求上班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間沒有得到當地政府的許可就復工,并且要求勞動者正常上班,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與公司協商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間復工得到了當地政府的許可,要求勞動者上班,勞動者應該聽從公司的安排。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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