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處理
一、軟著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軟著的有效期為五十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為自然人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并且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截止。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四條
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引用法規
[1]《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第十四條
二、追訴時效的期限是什么?
時效的種類有追訴時效和行刑時效。追訴時效的期限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八十七條
三、合同生效的一般時間合同的生效時間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要約承諾階段的結束。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那么合同一般如何確定生效時間,合同的生效時間怎么確定?
四、三年緩期執行如何解釋,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三年緩期執行的解釋為被告人被人法院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緩刑考驗期是三年。若是罪犯在這期間沒有犯罪或者被發現新罪,緩刑考驗期滿后,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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