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擾民可以打110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噪音擾民可以打110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噪音擾民可以打110。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故意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當事人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對行為人處警告。如果行為人拒不改正的,對其處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二、樓下噪音擾民誰管,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樓下噪音擾民時,可以向公安機關、環保部門投訴。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22點或至次日早6點的就是擾民,屬于噪音污染。根據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內,戶外允許噪音級晝間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同時依法享有獲取聲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噪聲污染防治的權利。排放噪聲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九條
三、裝修噪音擾民是由誰管?裝修噪音,由誰管,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裝修噪音擾民由政府環保部門管。居民對裝修噪音進行投訴時,市政府的投訴受理中心根據噪音的種類,將投訴件根據職責轉交給相關的主管部門,相關部門根據自己的工作職責對噪音進行查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條
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商鋪、辦公樓等建筑物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按照規定限定作業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
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社會生活噪聲擾民行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勸阻、調解;勸阻、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負有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接到報告或者投訴的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條
四、噪音擾民可以報警嗎?
是可以報警處理的,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裝修噪音擾民,法律有規定裝修時間段的嗎新無
一般是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停止裝修。《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條文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采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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