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法定退休年齡能否認定工傷?
一、法定退休年齡超過1年還可認定工傷嗎?
1.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即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的,由雇傭單位按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本人具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2.但根據人社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二條規定,其中保安未滿60歲之前就在在該單位工作至今且沒有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的,也可以進行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提訟的,人民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規定,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引用法規
[1]《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二、法定退休年齡工傷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法定退休年齡工傷待遇,勞動者超過了退休年齡之后還繼續工作的話,此時已經不具有法定的勞動者主體資格,而用人單位也不會再為其購買工傷保險,此時要是勞動者超退休年齡工傷的話,雖然無法獲得工傷保險機構的賠償,但此時卻可以獲得用人單位的賠償。
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傷亡應認定為工傷嗎
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是否能認定為工傷,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一、如果該受傷的勞動者為農民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請示答復》的規定,用人單位聘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第二、如果該受傷的勞動者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第三、用人單位招用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如用人單位以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第四、如果該受傷的勞動者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其與用人單位的用工關系按照勞務關系進行處理,那么其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則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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