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離職員工多繳了幾個月社保,如何解決?
一、公司給離職員工多繳了幾個月社保如何處理
一、可以申請退回。二、處理的方法
(一)在企業繳費之后沒有發生退休及轉移人員變動的情況下,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費
第一步,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繳費票據到地稅申請退費,并由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
第二步,到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做實賬戶刪除;
第三步,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辦理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材料中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認定繳費基數錯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費申請表);
第四步,辦理完上述的手續之后到地稅退費,并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
(二)企業恰好有新增人員漏保的,可重新報盤,將當月做實賬戶刪除,按正確的繳費人員做實賬戶就可以了。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二、離職員工社保多繳幾個月如何處理
1、可以申請退回。
2、處理的方法之一在企業繳費之后沒有發生退休及轉移人員變動的情況下,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費
1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繳費票據到地稅申請退費,并由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
2到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做實賬戶刪除;
3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辦理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材料中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認定繳費基數錯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費申請表);
第四步,辦理完上述的手續之后到地稅退費,并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
處理方法之
二企業恰好有新增人員漏保的,可重新報盤,將當月做實賬戶刪除,按正確的繳費人員做實賬戶就可以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三、公司給離職員工多繳幾個月社保怎么辦
可以申請退回。處理的方法之一在企業繳費之后沒有發生退休及轉移人員變動的情況下,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費
第一步,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繳費票據到地稅申請退費,并由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
第二步,到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做實賬戶刪除;
第三步,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辦理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材料中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認定繳費基數錯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費申請表);
第四步,辦理完上述的手續之后到地稅退費,并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
處理方法之二企業恰好有新增人員漏保的,可重新報盤,將當月做實賬戶刪除,按正確的繳費人員做實賬戶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四、員工離職最后一個月,社保怎么辦
1、員工離職最后一個月公司需要給員工交保險。
2、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如果離職最后一個月公司不給繳納社保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提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五、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員工該怎么辦?
一、公司不依法給員工交納社保,建議先收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然后向勞動局或者社保局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二、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法定義務。
三、勞動關系證據包括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卡、工資存折、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購買商業險的記錄;
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7、單位出差的證明,如從單位客戶那里獲得的證據等;
8、同事的證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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