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辭職后養老保險不轉移,新入職機構能否辦理五險一金?
一、異地辭職后養老保險不轉移,新入職機構可以辦理五險一金嗎?
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流程1、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條件
①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
②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③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交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④達到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2、養老保險關系及基金轉出
①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所屬社保分局提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社保分局查詢轉移人員的基本信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與申請人進行核對,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②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符合規定的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向參保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
③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3、養老保險關系及基金轉入
①參保人在我市就業后到所屬社保分局提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提供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并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社保分局審核《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和相關資料,符合規定的向申請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②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到同意接收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辦理轉移接續相關手續
③社保分局收到申請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二、辭職后,社保需要另外辦停嗎?
1、一般辭職之后原公司就會為其辦理停保手續,社保就會斷交。如果找到新的公司上班,可以要求新的公司為其繳納社保,需要辦理轉移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三、在一家單位離職了不給辦離職手續社保不給轉到新的單位能不能辦理新的社保卡
您只需要拿到原單位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書,交到新單位單位的HR就會為您辦理相關手續。已經離職的,原公司就不會繼續為你交社保了,原單位會去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這樣你的社保就自動封停了。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將社保轉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費地的社保部門開一張“繳納憑證”帶到新地方新單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單位來辦。如果轉移到本地的新單位,則只需將你的社保號告訴新單位就行了,單位就可以為你辦理社保續交手續(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號又不想到原單位去問,只需憑身份證到社保部門查詢即可)。如果你離職以后沒有單位,而且自己還想繳納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辦理繳納。
四、異地辦理取保候審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取保候審屬于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 。因關系到取保后的執行管理 ,所以異地取保的難度要大。具體規定條件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上就是關于異地辦理取保候審嗎的解答,希望能幫到你。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2]《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五、異地取保候審辦理方法
您好!關于“取保候審在異地能辦理嗎?”的回復如下取保候審屬于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 。因關系到取保后的執行管理 ,所以異地取保的難度要大。具體規定條件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上就是關于異地辦理取保候審嗎的解答,希望能幫到你。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2]《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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