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條件
一、社保、醫保在北京的退休流程
1、應在當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的社保關系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休手續;
2、辦理時應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及繳費明細、勞動合同解除書、符合要求的照片等證件及資料申請辦理;
3、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9條的規定
1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繳納社保的時間)段計算、統一(由辦理退休手續時的社保部門)支付。
4、根據本法第16條的規定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19條
[2]《社會保險法》 第16條
二、退休條件有哪些?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必須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2、企業和職工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3、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8年6月底前達到退休年齡的繳費年限須滿10年以上)。
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是什么?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并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特殊工種不是一個正式的概念,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一般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
勞動總局《關于貫徹執行〈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第六條規定,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
無論是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者曾經從事過這類工作,都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才能夠按照《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二項辦理
(一)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
(三)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滿八年的。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關于貫徹執行〈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 第六條
[1]《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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