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傷害罪無法醫鑒定如何判決?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涉嫌故意傷害罪沒有做法醫鑒定要怎么判,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還沒有做法醫鑒定的情況下不能直接以故意傷害罪定罪,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必須以鑒定結論為準,因為故意傷害行為,造成對方輕傷的才會被判刑,而且,故意傷害罪的判刑標準也取決于損傷程度,比如知人重傷,通常處3~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二、故意傷害罪的司法鑒定出結果有什么程序,法律有哪些規定
故意傷害罪的司法鑒定出結果首先需要向司法的鑒定機構提出委托鑒定的申請,申請之后機構決定是否受理,受理之后對委托的事項還有材料進行審查,審查之后由組織機構進行鑒定,最后出具鑒定意見書。
三、我國規定故意傷害犯罪立案追訴標準是怎么樣規定
故意傷害行為根據傷害后果不同,分為輕傷、重傷與傷害致人死亡三種情形。構成故意傷害罪必須造成輕傷以上結果。根據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2條的規定“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具體的輕傷標準,依據上述規定認定。
引用法規
[1]《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 第2條
四、我國的故意傷害犯罪立案追訴標準是怎么樣規定
故意傷害行為根據傷害后果不同,分為輕傷、重傷與傷害致人死亡三種情形。構成故意傷害罪必須造成輕傷以上結果。根據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2條的規定“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具體的輕傷標準,依據上述規定認定。
引用法規
[1]《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 第2條
五、我國規定故意傷害犯罪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是怎么樣規定
故意傷害行為根據傷害后果不同,分為輕傷、重傷與傷害致人死亡三種情形。構成故意傷害罪必須造成輕傷以上結果。根據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2條的規定“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具體的輕傷標準,依據上述規定認定。
引用法規
[1]《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 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