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費標準
一、工傷的護理費是多少?工傷護理費標準是什么?
關于問題工傷的護理費是多少回答如下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o理費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工傷治療期間;二是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 治療期間護理費是按護理需要的人數計,給每人每月給開工資;工資數額由企業同受傷職工或是家屬協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直到一個治療期結束。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011》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2011》 第三十三條
二、護理費的計算標準
護理費的計算可以依據護理人員有無收入而區別對待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費賠償金額=護理人工資(元天)X護理期限(天)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費賠償金額=護理標準(元天)X護理期限(天)
三、護理費賠償標準護理費的幾種情形,護理費索賠標準?
一、護理費賠償標準是多少護理費數額是由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級別等要素綜合決定的。
1、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
①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②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無論受害人是否實際支付給護理人員以報酬,均統一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③受害人雇傭護工的,其計算方法與第二種情形相同。
2、護理人數
①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
②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體可以參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明確意見,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3、護理期限
①一般原則,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
②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是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③如果受害人實際需要的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判決的期限,甚至超過了二十年的最長期限,就超過期限的護理費,受害人有權再次請求賠償(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32條規定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認定賠償權利人確實需要繼續護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如果受害人實際被護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決確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內康復已無需護理,或者在這個期限未滿時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該期限內的全部護理費,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決一次性取得該筆護理費的,受害人或者其繼承人不負返還的義務。
4、護理級別
護理級別是確定護理費數額的另一個重要因素。而護理級別又是由受害人的護理依賴程度和配置殘疾輔助器具情況決定的。
生活自理范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
1、進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動。
護理依賴程度就是指被護理人對護理人在生活上的幫助的依賴程度。護理依賴的程度分為三級
①完全護理依賴,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項均需護理者;
②大部分護理依賴,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項中有3項需要護理者;
③部分護理依賴,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項中有1項需要護理者。
二、護理費計算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
護理費=當地護工同等級勞務報酬標準x護理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x護工人數(原則上1人,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三、護理費的幾種情形
1、受害人在治療傷情期間的護理費;受害人在傷情治愈后的康復期間的護理費;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地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護理費。
對于這三種情況護理費用的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都明確地規定賠償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聘請專門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的護理費;受害人的親屬或配偶進行護理的護理費;受害人雇傭的其他人進行護理的護理費。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無論從事護理工作的人是誰,護理費都應當給予賠償。受害人的親屬或配偶進行看護時,雖然表面上沒有看護費用的支出,但受害人親屬或配偶的看護活動仍然具有金錢價值,此種出于親情行為不能施惠給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應當支付護理費。
引用法規
[1]《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21條
四、護理費賠償標準多少錢一天,規定是什么
護理費賠償標準與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等因素相關。護理費計算的法律依據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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