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判給女方撫養,孩子戶口能否遷入女方姐妹的戶口中
一、離婚后,孩子判給女方撫養,孩子的戶口能不能遷入女方姐妹的戶口中
可以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么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離婚證;
2、 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我離婚了,然后孩子戶口在男方家,能不能把孩子戶口遷我戶口本上面,我扶養孩子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三、離婚孩子由女方撫養,女方戶口遷出,孩子的也要必須遷出嗎
1、一般來說,孩子由女方直接撫養的,會將孩子的戶口隨女方共同遷出,這樣會有利于孩子以后的生活,如果孩子的戶口還在父親的戶口上,會存在不必要的麻煩。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四、離婚后孩子戶口怎么遷可以跟女方,男方不讓怎么辦
1、一般來說,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戶口是要隨著撫養權走的,就是說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么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動了。子女滿十八歲之前,戶口的遷移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滿18周歲后,則可自行辦理戶口遷移、也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2、相對來說未成年的戶口遷移要麻煩一些,需要夫妻帶著離婚證、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法院判決書,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然后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再持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最后持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五、離婚后孩子歸女方,可男方不給戶口本遷孩子戶口怎么辦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立為一戶的家庭,其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愿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至其他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戶口簿的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并告知其相關戶口政策;經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為其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人口信息系統中注明相關情況。因此,男方不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戶口簿的一方進行說服教育,經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為其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可用此戶口簿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引用法規
[1]《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