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證明的開具
一、勞動證明怎么開,社保證明如何開?
1、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繳費清單,詳細載明你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
2、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由社會電腦系統打印出來并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偽造。
3、到社會保險繳納地的社保機構開具。所謂“社保證明”就是你在一個地方離職的時候辦理的社保關系轉移證明,你在單位離職的時候,必須先在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然后由單位去社保中心給你辦理當地《社保繳費清單》(社保關系轉移單),社保中心不接待個人辦理此類證明。離職手續是勞動法規定的員工離職的時候單位必須給辦理的義務,不給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行為。辦理憑證(一)參保單位辦理本單位參保人員參保證明1、單位介紹信2、本單位參保人員身份證號碼(按參保人員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寫《辦理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申請表》以上便是社保證明怎么開的相關
二、工資證明怎么開?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工資證明到所在單位的財務開就行,工資證明上必須有單位公章。工資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引用法規
[1]《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 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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