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可參考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共有八章五十五條。八章分別是第一章總則,分別規定了立法的宗旨、該法的調整范圍和該法的三項基本原則;第二章消費者的權利,分別規定1、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真實情況的知悉權;
3、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自主選擇權;
4、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5、消費者的損害賠償權;
6、消費者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消費者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消費者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監督權;第三章經營者的義務,分別規定了應依法向消費者履行的義務,以及接受消費者監督,保證商品或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不得作別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不得侮辱消費者人格等項義務;第四章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分別規定了國家的5條職責;第五章消費者組織,首先規定了什么是消費者組織,其次,規定了消費者協會的職能,最后,對消費者組織的活動做了一項限制性規定;第六章爭議的解決;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
二、河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八條規定是什么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以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三、河南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條例
1.以專章規定消費者的權利,表明該法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宗旨。該法列舉的消費者權利 有之多,體現出較高的保護水平。
2.特別強調經營者的義務。首先,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其次,以專章規定了經營者對特定消費者以及社會公眾的義務。
3.鼓勵、動員全社會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共同承擔責任,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監督。
4.重視對消費者的群體性保護,以專章規定了消費者組織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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