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期間
一、勞動合同期間辭職,如何調崗
您好,針對您的勞動合同期間辭職,如何調崗問題解答如下你好,企業在操作不勝任調崗時應當把握1、用人單位應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者不勝任現有工作崗位,即該勞動者確實不能按照單位的要求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在實踐當中需要以“崗位說明書”“目標責任書”等文件予以佐證;
2、調整后的崗位應與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和技能相適應,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首先,以曠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權需要基于兩個重要前提第一,崗位調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假如崗位調整不具備合理性,其紀律處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據。第二,員工的行為屬于“曠工”,曠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職工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情況外,職工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上下班即屬于曠工。 所以,對于員工不服從調崗,企業應當注意審查調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時不急于做出處分決定,在雙方處于爭議狀態(特別是員工已申請仲裁)的情況下,單方的處分行為往往會被認定為無效。希望對你的勞動合同期間調崗的問題有所幫助
二、入職后上班多久,入職手續辦多久?
又要到大學生畢業季了,又有很多職場新人小白,對自己以后的工作充滿期待的同時肯定也辦隨著很多這樣那樣的不同疑問,比如入職后多久上班,入職手續辦多久?其實正規的公司都是有相關流程而且是通過法律形成的系統流程,簡單明了的進行招聘還有員工入職。保證了員工的合法權益。
三、責任公司經理任職屆滿要怎樣辦
責任公司經理的任職屆滿怎么辦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所以,總經理的任需要董事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設立程序
1、股東繳納出資
新《公司法》改原來的法定資本制折中的授權資本制,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注冊資本的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2、驗資
所有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3、設立登記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構報送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登記機關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自執照簽發之日起公司成立。
4、簽發出資證明書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也稱股單,是證明股東已繳納出資額的法律文件。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