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一、人身損害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專業分析賠償他人誤工費的標準是
1.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收入×誤工時間;
2.無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費=誤工時間×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3.無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同行業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
二、人身損害賠償金的標準是什么?
人身損害賠償,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要求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侵權法律制度。一、侵害生命健康權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侵害生命健康權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險、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其中的賠償損失,是指由侵害他人生命、身體和健康的行為人對受害人或其近親屬給付一定的金錢或物質,以使受害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獲得補償和慰藉。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二、哪些情況當事人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請求法院判令侵權人賠償相應回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三、發生校園傷害事故應當怎么賠償
校園傷害事故應當賠償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是指侵害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造成人身損害的一般的賠償范圍;
即造成人身傷害一般都要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是指人身傷害所致殘疾,造成勞動能力喪失所應賠償的范圍;
包括一般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和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是指侵權行為致受害人死亡所應賠償的項目,包括一般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和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
4、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在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中,因侵害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創傷的,應該予以撫慰金賠償。
三、國家賠償法賠償金額標準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
四、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人身損害索賠標準是多少錢?
您好,幫您了解的,對于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怎樣有如下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后故意拖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后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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