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一、江蘇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公司辭退員工賠償標準如下第一為經濟補償是按照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且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第二為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社保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無論是辭職還是辭退在勞動市場中都是十分常見的事。那么公司辭退員工社保補償標準是什么,認定員工嚴重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并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做出來的辭退決定,才可以成為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案依據。所以用人單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規章制度,才能將其作為判斷勞動者是否嚴重違紀的客觀依據。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三、辭退公司的員工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有1、公司辭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對你補償或者賠償的(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1個月工資的補償)(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如果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補償。
5、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兩個月的工資的標準進行賠償。
6、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四、公司辭退無合同員工補償標準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單位辭退無合同的勞動者,要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計算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單位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在單位工作半年以下的,給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五、公司有關于員工辭退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目前如果是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的話,具體來說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并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做出來的辭退決定,才可以成為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案依據。所以用人單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規章制度,才能將其作為判斷勞動者是否嚴重違紀的客觀依據。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六、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備案,辭退員工。員工能得到補償嗎
若與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應該先和單位協商處理,在協商處理的過程中注意搜集好相關證據,比如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證明工資水平的證據,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可以進行錄音等證據搜集工作,然后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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