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版權。
一、出版者的權利
出版者權是指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和期刊的版式設計享有的專有權。出版者的權利如下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圖書出版者有權出版并發行約定的作品;
2、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圖書出版者享有以同種文字的原版、修訂版出版圖書的專利;
3、圖書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的版式設計享有專有使用權;等等。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
引用法規
[1]《著作權法》 第三十一條
二、版權屬于知識產權嗎,有沒有法律規定版權屬于哪一種知識產權?
律師解答
版權是屬于知識產權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著作權以及商標權等。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
三、版權保護包不包括網絡傳播權,法律依據在哪里?
律師解答
版權保護的范圍包括對網絡傳播權的保護。
《著作權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計算機軟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法禁止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不受本條例保護。
法律依據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
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三條
依法禁止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不受本條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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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著作權法》 第六十四條
[1]《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第二條
[2]《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第三條
[1]《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第二條
[1]《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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