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能否辦理取保候審
一、批捕以后可以辦理取保嗎
批捕以后理論上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難度肯定是比較大的。
既然人民檢察院當初已經決定批捕,那就說明對犯罪嫌疑人是不適用于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這些強制性措施的。但代理律師可根據情況予以申請。
《刑事訴訟法》第67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67條
二、檢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嗎?
在法律理論上,檢察院批捕后仍然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只是獲得取保候審的幾率更低。從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來看,在法院判決最終生效之前都可以適用取保候審,其中就包括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后。法院判決生效后,判決將開始執行,根據判決結果的不同,被告人須要進監獄服刑或者被判緩刑后釋放回家,不存在取保候審之說。但是,上述情況主要停留在法律理論上,司法實踐中爭取取保候審的最佳階段在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前,也就是被拘留后的37天“黃金救援期”之內是爭取取保候審的最佳時期,因為檢察院批捕之后再釋放嫌疑人的可能性不大、法律條件更高,相反檢察院作為偵查監督機關,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嫌疑人不予批準逮捕、改為適用取保候審卻是不少見的情形。因此,為了爭取獲得取保候審,家屬應當在逮捕之前讓嫌疑人獲得法律幫助,爭取取保候審。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三、批捕以后可以取保候審嗎
1、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檢察院批捕以后,還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2、《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四、批捕以后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
批捕以后取保候審的條件是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審會比較困難,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被逮捕后滿足一定條件仍然是可以被取保候審的。嫌疑人家屬及代理律師都可以提出申請。
五、批捕后在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嗎
檢察院批捕后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但是需要滿足條件。取保候審是根據當事人的罪行、情況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拘留和逮捕都是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這是司法機關辦理取保候審的最主要法律依據。上述第一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某種刑罰,就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承辦案件的司法人員所認定的對其可能判處的刑罰,絕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所觸犯的刑法條文某一條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該條文規定的某種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已經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盡管可以認定其所犯罪行比較嚴重,且根據其對應的刑法條款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是,如果對其適用取保候審也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當事人因涉嫌犯罪而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后,法律并無規定不可以再予以取保候審,相反的,如果案情發生變化,被逮捕的當事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仍可以決定對當事人予以取保候審。并且,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當事人被逮捕后,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檢察院就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也就可以由公安機關予以取保候審。很多嫌疑人在檢察院的嚴密調查中被發現了很多關于其犯罪的確實證據后就會被直接批捕,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當事人就已經從嫌疑的狀態直接被定為是罪犯的,所以此時他們還擁有著可以被取保候審的權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那些罪行比較輕微的人才能被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