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工資支付條例
一、深圳市企業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是什么?
對于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這個問題 要看具體的情況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三類行業分別實行3種不同的企業工傷保險比例繳費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等情況,分別確定各用人單位的行業風險類別,企業工傷保險比例平均繳費率原則上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0%左右,三類行業的基準費率分別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
5%、
1.
0%、
2.
0%左右。
二、深圳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是什么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 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
2%;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職工繳納0.
5%,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職工繳納0.
8%,個人不繳納;
6、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
三、集資房過戶費用規定交多少?農村集資房驗收標準怎么規定的
集資房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并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后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那么集資房過戶費用規定交多少?農村集資房驗收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王兵律師解析。
四、深圳五險一金繳費比例
五險一金在單位和個人之間的繳納比例如下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不承擔,單位承擔1%;
生育保險單位承擔1%;個人不承擔;
公積金個人承擔3.
5%,單位承擔3.
5%。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五、深圳工資稅收標準的具體是什么
一、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扣除標準個稅按50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引用法規
[1]《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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