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不提前30天通知有何賠償
一、提前30天通知辭退如何賠償,法律是否有規(guī)定
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來予以辭退的,屬于無過錯性辭退,不需要賠償員工,但要向員工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員工在單位每工作一年,單位需要補償其一個月的工資。
二、辭退員工提前30天通知需要賠償
1.勞動合同履行中,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合同,應(yīng)當遵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否則屬于違法解除合同。
2.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應(yīng)當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其中按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還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3.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至(六)款規(guī)定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直接經(jīng)濟損失。
三、沒有提前通知就辭退員工代通知金如何賠償?
沒有提前通知就辭退員工代通知金的賠償為給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替沒有提前通知的形為;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語,《勞動法》中沒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單位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yīng)該提前一個月通知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提前一個月通知的,以給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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