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保護
一、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制度是怎么的,有沒有法律依據
專業分析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制度
一、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三、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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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二、馳名商標保護的含義和是什么?
《商標法》對馳名商標的特別保護包括一.未注冊的馳名商標。《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第一款規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可見,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享有類似于普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二.注冊的馳名商標。《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第二款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可見,已注冊的馳名商標注冊人除依法享有商標注冊所產生的商標專用權外,還有權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圍的非類似商品上注冊或使用其馳名商標,甚至有權禁止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的一部分使用。具體地說,擴大保護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非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且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駁回其注冊申請;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已經注冊的,自注冊之日起五年內,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但惡意注冊的不受時間限制。(二)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非類似的商品上使用,且會暗示該商品與馳名商標注冊人存在某種聯系,從而可能使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三)自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十三條
[1]《商標法》 第十三條
三、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3、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時間限制。
4、使用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有關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經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為馳名商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侵權人停止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該馳名商標的行為,收繳、銷毀其商標標識商標標識與商品難以分離的,一并收繳、銷毀。
5、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音譯的,應當認定其注冊、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
四、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措施是什么?
我國由于受傳統經濟體制的約束,長期不重視商標的作用,企業的商標意識十分薄弱。改革開放后,不少企業逐漸認識到商標的重要性,開始把商標管理納入企業的議事日程。在國內外市場上,開始涌現了一批馳名商標商標,但從整體上來說,我國的的商標意識仍十分薄弱。以下就企業如何創建,保護馳名商標提出建議如下1、要創建、保護馳名商標,最重要的無疑是保證商品質量,這一點毋庸多述。這里僅就商標的策略的角度提供幾種做法
1、企業對其生產經營的不同產品,在使用總商標的同時,再各自使用一個分商標。這樣既能維護企業的整體形象,又能體現各個商品的特點。在某一品牌的商品質量發生問題時,也不至于影響其他品牌的商品。
2、對于某些馳名商標也可以為其注冊副牌,在產品質量得不到保證時,可用副牌商標銷售。這樣既不影響商標的聲譽,也能保證企業產品的銷量。
2、馳名商標的廣告宣傳工作。在信息傳播高速發展的今天,不做廣告的商標,其知名度總是十分有限的。我國企業在做廣告時,往往著重宣傳企業和商品,卻忽視了對商標的宣傳。在商品的外包裝上,也常常強調商品名稱、生產廠家等,而商標占的比例很小,位置也很不顯著。這種做法有很多弊病消費者只認識名稱不認商標,而名稱又往往不是專用的,結果成了義務給他人做廣告,而無法達到宣傳自己商標的目的。
3、及時辦理商標注冊,商標被搶注時要及時訴諸法律以尋求法律保護。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保護原則,而許多企業往往忽視這一點,不及時辦理商標注冊,致使自己辛辛苦苦創出的品牌被人搶注,只得改換商標或高價買回,造成很大的損失。同時,要做好馳名商標的境外注冊工作,對商品正在或將要銷售的國家、地區,一定要做好商標的注冊工作。
4、要有長遠的戰略目光,爭取創建自己的馳名商標。對企業來說,要創出自己的馳名商標,絕非一日之功,需要長期不懈的努力,而不能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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