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
一、集體商標申請流程
應具備的條件為1、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該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應為某一組織,可以是工業(yè)的或商業(yè)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yè)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yè)或個體經營者;
2、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可以是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群眾團體的依法登記注冊的批準文件;
3、必須制定所申請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guī)則。
二、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區(qū)別
第一,集體商標具有不同于普通商標的特殊功能。普通商標的基本功能是賦予某個特定企業(yè)的商品或服務以個性,使之與其競爭對手的商品或服務區(qū)別開來。集體商標的基本功能則在于賦予作為其成員的那部分企業(yè)的商品或服務以某種共性,標明那些企業(yè)屬于某個集體組織的成員,以與那些不屬于該集體組織成員的企業(yè)區(qū)別開來。能夠成為一個集體組織成員的企業(yè),其商品或服務的品質應達到一定的標準,而不是該集體組織成員的企業(yè),其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則往往達不到那樣的標準。因此,集體商標顯示的不是個性特征,而是共性特征。集體組織的成員要想顯示其產品或服務的個性特征,還得靠使用自己的商標。
第二,集體商標的注冊人與使用人是分離的。集體商標的注冊人是集體組織,以其成員作為使用人。集體組織本身是不使用集體商標的。如果該集體組織在自己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則該商標并不具有集體商標的性質,完全屬于普通商標,就像 其他個人、合伙、公司使用的商標一樣。這就是說,集體商標本質上屬于成員資格標志,只能由其集體組織的成員使用。集體組織不可能成為自己的成員。“集體商標”與“由集體組織使用的商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為了把集體商標與由集體組織使用的商標區(qū)別開來,人們有時把集體商標稱為“集體成員資格商標”。
第三,法律對集體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和申請書件有特定的要求。普通商標可以由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注冊,但集體商標只能由集體組織申請注冊。集體組織申請集體商標注冊時,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并應當交送主體資格證明以及該商標的使用管理規(guī)則。對該規(guī)則的任何修正都應通知商標局。
第四,具有原產地性質的集體商標在構成要素方面不同于普通商標。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名稱禁止作為商標使用,但作為集體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
第五,集體商標禁止許可使用,作為一種成員資格標志,集體商標當然不允許非成員使用。集體商標的轉讓也受一定的限制,非集體性質的組織不能受讓集體商標。有些國家的法律甚至明確禁止集體商標的轉讓。
三、集體商標有哪些具體是怎樣的
集體商標,即指由幾個不同的所有人共同占有的某一個商標,就叫做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不屬于單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屬于由多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的社團組織,即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自某一集體組織。
集體商標是以各成員組成的集體名義申請注冊和所有,由各成員共同使用的一項集體性權利,反映在集體商標的申請注冊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組織才可以提出申請,因為只有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組織才能以其集體的獨立名義擁有商標權。
【法律依據】
根據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四、申請集體商標的費用是如何計算的?集體商標申請費用是什么?
申請集體商標的費用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
商標注冊申請應按規(guī)定繳納受理商標注冊費。每份申請書應當附送繳納申請費的證明。申請商標注冊或辦理其他商標事宜都應按規(guī)定交納費用。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和商標規(guī)費后才視為手續(xù)齊備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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