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一、合同效力如何分成四類合同,具體的規定是什么合同效力的四類劃分
合同效力的四種情況分別是有效、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合同有效是指合同具備了生效要件,能夠產生當事人預期法律效果的情形;合同無效是指存在無效事由,對合同當事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情形;合同可撤銷是指存在可撤銷事由,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撤銷的情形;合同效力待定是指還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
二、按合同效力,合同可分為哪幾類,有哪些相關規定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為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四類。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三、根據法律規定,什么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權代理人以及無處分權人簽訂的合同都屬于效力待定合同。比如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只要經過了被代理人的追認,合同就是有效的,若被代理人拒絕追認,合同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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