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偉
一、徐勝華老師,你一定會好起來的!加油
他叫徐勝華,三茅的一個專欄作家,打卡牛人,也是一名普通打工者(拿買白菜的錢,操賣白粉的心那種工作),因大學時親妹妹白血病離世(22歲),他看破一切,無欲無求,直到遇到女友(妻子),才對生活有點信心,后來有點積蓄,和媳婦打算丁克,不買房不買車四處浪享受生活,把積蓄折騰完了,這幾年創業心力憔悴,因身體很好(天天早上跑步6公里,俯臥撐300+),沒考慮購買社保與商業保險!
他去年剛生個兒子,剛打算安心生活,奈何天有不測風云,2018年5月起開始咳嗽,各種藥吃完無效果,拍過胸片,當氣管炎治療無效,因身體無其他異常,沒當回事!后持續腰疼(拍片腎正常,讓繼續治咳嗽),繼續打13天點滴(按氣管炎治療),前幾天醫生讓拍肺部ct排除肺結核,在徐州市豐縣人民醫院做ct,結論考慮肝臟腫瘤,2018年11月19日在連云港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檢查,20日復查ct增強,2018年11月21日結果顯示
肝CA(癌),腔筋脈癌栓形成!(晚期)
一直不敢相信這是事實,也不敢找他去證實,貌似我們能做的也只有微不足道,但是我還是希望大家都能默默的支持這位好友!
二、公司法對董監高減持規定有何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等人員減持股份行為,據《公司法》等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等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條
三、重磅打虎——劉彥平被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日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彥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四、卓偉涉嫌侵權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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