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工作簽證申請條件
一、在公司入職,填寫入職申請后還需簽勞動合同嗎?
1、一般來說勞動者一入職就要簽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5、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二、勞務(wù)合同簽訂需要哪些條件?勞務(wù)合同簽簽訂需要什么條件嗎?
簽勞務(wù)合同簽訂需要的條件(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yīng)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yīng)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yīng)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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