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由原則
一、合同自由原則是指
合同自由包括以下兩大方面1、當事人根據(jù)自己的意愿達成的合意具有法律效力;
2、當事人享有訂立合同和確定合同的等方面的自由
1、締結(jié)合同的自由;
2、選擇相對人的自由;
3、決定合同的自由;
4、變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5、選擇合同方式的自由;
6、選擇補救方式的自由。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二、合同自由原則的基本是什么?
合同自由包括以下兩大方面1、當事人根據(jù)自己的意愿達成的合意具有法律效力;
2、當事人享有訂立合同和確定合同的等方面的自由
1、締結(jié)合同的自由;
2、選擇相對人的自由;
3、決定合同的自由;
4、變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5、選擇合同方式的自由;
6、選擇補救方式的自由。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三、合同自由原則的主要是什么?
合同自由原則是合同法中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原則,其中核心為約定優(yōu)先原則,其他還包括1、合同締約的自由。
2、選擇合同相對人的自由。
3、決定合同的自由。
4、選擇合同形式的自由。
5、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6、選擇合同補救措施的自由。
四、合同自由原則的適用現(xiàn)狀
合同自由原則適用的現(xiàn)狀合同自由原則以人為本位,誠實信用原則以社會為本位。合同自由原則是指合同主體在從事合同活動時,以自己的真實身份來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根據(jù)自己的意愿來設(shè)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quán)利義務(wù)關(guān)系。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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