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哪個更有效?
一、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的效力大小
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具有同等效力。
見《立法法》第95條第二項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
引用法規
[1]《立法法》 第95條
二、行政法規與規章哪個效力大
1、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部門規章;
2、地方性法規與國務院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裁決;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