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的區別
一、合同沒有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合同有效嗎?
1、如果雙方自愿,并且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簽訂合同時沒有寫日期則是有效的。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合同的簽定時間不屬于合同的必備條款,沒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2、綜上所述,如果合同雙方簽訂時沒寫日期,還是有效的。合同日期在法律規定中不屬于必備生效。后期可以進行補簽日期來確保權益。
二、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的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
1、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的簽訂日期是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或按手印時。
2、合同的生效日期一般為合同成立的日期,但如果當事人對合同附期限的,合同的生效日期為當事人約定的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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