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一、離職后,單位會開工作證明和離職證明嗎?
會,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離職證明寫明以下有效1、文件的名稱,即離職證明;
2、證明的事項,即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勞動時間起止日期與離職事由;
3、勞動者的離職交接事項已經完結;
4、勞動者是否存在競業協議或保密協議;
5、證明出具日期,并加蓋公章。
二、自動離職,原單位不給離職證明怎么辦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1、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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