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立案標準
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10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司法實踐中,具體適用本罪案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如果行為人多次受賄的,或者受賄行為中既包括索取、收受財物,又包毛收受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應將其受賄數額累計計算。
2、如果行為人收受的賄賂中既包括現金,又包括物品的,應將物品依法折算成人民幣后再累計計算,物品價格難以確定或者認定意見不一致的,應該按照1997年4月22日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指定的機構進行估價。如果收受的現金中包括外幣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折算成人民幣計算受賄數額。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標準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的標準是什么,立案標準”問題回復如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10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司法實踐中,具體適用本罪案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如果行為人多次受賄的,或者受賄行為中既包括索取、收受財物,又包毛收受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應將其受賄數額累計計算。
2、如果行為人收受的賄賂中既包括現金,又包括物品的,應將物品依法折算成人民幣后再累計計算,物品價格難以確定或者認定意見不一致的,應該按照1997年4月22日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指定的機構進行估價。如果收受的現金中包括外幣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折算成人民幣計算受賄數額。
三、侮辱國徽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侮辱國徽罪的立案標準本罪是行為犯,只要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就應當立案追訴。構成本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條
四、侮辱國旗、國徽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侮辱國旗、國徽罪的立案標準是本罪是行為犯,并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侮辱國旗的行為,即構成本罪。侮辱國旗國徽罪指在公共場合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 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條
五、侮辱國旗、國徽罪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侮辱國旗、國徽罪立案標準是這樣規定的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或者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六、侮辱國旗、國徽罪的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
侮辱國旗、國徽罪的立案標準是本罪是行為犯,并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侮辱國旗的行為,即構成本罪。侮辱國旗國徽罪指在公共場合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
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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