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上調最低工資,最低工作標準如何確定?
一、多地上調最低工資,最低工作標準如何確立?
我國《勞動法》第五章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可見,我國并不是實行全國統一的最低工資標準,而是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其具體情況確定。因最低工資的確定實行政府、工會、企業三方代表民主協商的原則,主要根據本地區低收入職工收支狀況、物價水平、職工贍養人口、平均工資、勞動力供求狀況、勞動生產率、地區綜合經濟效益等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結果勞動法》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三)勞動生產率;(四)就業狀況;(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結果勞動法》 第四十九條
二、最低工資標準與加班基數的規定是什么?是否有規定?
最低工資標準是按照各個地區實際的最低工資以及小時最低工資來進行計算的,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條件是不一樣的,所以計算的最低工資也是不同的。但是加班基數通常都是不能夠低于最低的工資。
三、最低工資標準在法律范圍內適用嗎?
最低工資標準在我國境內適用,即在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適用。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否則是不合法的。
四、最低工資標準
您好!關于“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的回復如下(一)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等23個區及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5元小時。(二)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5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最低工資規定》第八條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引用法規
[1]《最低工資規定》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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