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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佛山律師費通常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目前律師費的收費方法,主要有三種
計件收費。如簡單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金額比例收費。
按工作小時計時收費。
具體收費辦法及數(shù)額,由雙方在《聘請律師合同》中約定。
您應當提供的情況和證據(jù)
您在聘請律師時,應當向律師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聘請律師的要求,并提供有關的證據(jù)材料
委托事項的概況及產生過程。
委托事項所涉及的爭議。
與委托事項事實有關的證據(jù)和線索。
委托律師的主要要求。
承辦律師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合同應當明確。
《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yè)務,由律師事務所統(tǒng)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引用法規(guī)
[1]《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二、佛山律師費用多少錢
律師一般收費標準是幾千元左右,律師收費標準并沒有在法律上進行統(tǒng)一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在幾千元左右。以下標準可作參考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
000元-
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
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
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
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
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
6%;
6、
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
5%;
7、
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
4%;
8、
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
3%。
三、佛山個人小額貸款糾紛請律師如何收費
1、民事案件收費
1、無財產爭議案件
普通民事、經(jīng)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jù)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xié)商收取;外地民事、經(jīng)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書案件
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jù)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xié)商收費。
3、律師見證
根據(jù)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xié)商收費。
4、代辦公證
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xié)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
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jù)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xié)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xié)商收費。
2、刑事案件收費
1、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
6000-18000元人民幣;
2、審查起訴階段
6000-30000元人民幣;
3、審判階段
8000-50000元人民幣;
4、代理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6000-60000之間協(xié)商收費。
5、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3、民商案件收費
1、爭議標在10萬元以下部份收取7%服務費;
2、爭議標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6%服務費;
3、爭議標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5%服務費;
4、爭議標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3%服務費;
5、爭議標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1%服務費;
6、爭議標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
5%服務費。
四、健康權糾紛反訴狀
健康權糾紛反訴狀和其他民事反訴狀是一樣的。(一)首部。即,寫明文書名稱“反訴狀”。
(二)正文。
1、當事人基本情況。先寫反訴人的基本情況,在“反訴人”之后,用括號注明反訴人在本訴中的訴訟地位。再寫被反訴人的基本情況,同樣用括號注明被反訴人在本訴中的訴訟地位。
2、反訴請求。寫明請求抵消、排斥或吞并本訴標的具體數(shù)額和方式。如“請依法判令被反訴人(即本訴原告)償還拖欠反訴人房租600元,以抵消反訴人欠其債款的相應數(shù)額”。
3.事實與理由。這是反訴狀中最重要最關鍵的部分,也是整個反訴狀的核心。在這一部分里,要從事實和法律的角度充分闡述反訴主張的正確性和抵銷、排斥和吞并對方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所以,這部分寫得好壞,對反訴的勝敗有很大的關系。反訴提出的事實和理由,必須以同一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為依據(jù)。如果反訴人在反訴狀中所主張的訴訟請求和理由,與本訴在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上毫無聯(lián)系,反訴便不能成立。反訴的事實一般以分項書寫為宜。最常見的寫法,一般是先擺事實后寫理由;或者夾敘夾議,結合敘事闡明理由。不管采取哪種寫法,都應注意以下幾點:
1、敘述事實時,要抓住關鍵。特別是涉及權利、義務承擔的責任劃分等關鍵性情節(jié),應盡可能地闡述清楚,能夠使人一看便知雙方爭執(zhí)的焦點所在和事實真相,不要在枝節(jié)上糾纏不休。
2、在敘述事實的同時,應舉出充分有力的證據(jù)。說明自己所敘述的事實的真實性,證明所敘事實是確鑿無疑的,有根有據(jù)的。
3、應緊緊圍繞反訴請求擺事實、講道理,論證反訴請求的正確性、合法性。
4、論證要合乎邏輯,講究語言文明,以理服人,切忌強詞奪理。反訴理由主要是依據(jù)民事權益爭執(zhí)的事實和證據(jù),概括地分析其糾紛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文,以論證上述請求事項的合理性。理由部分,基本上可分為兩個層次:一層是事實理由,一層是法律理由。
4.證據(jù)方面。證據(jù)是證明所訴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jù)。如果所訴的案件沒有證據(jù),是經(jīng)不起人民法院審查和對方當事人辯駁的。只有列舉出足以證實事實真實的可靠的有關證據(jù),才能達到訴訟的預期效果。在反訴狀中,應當列述的證據(jù),有三項:一是陳述應提交有關的書證、物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二是說明書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的來源和可靠程度;三是證人的證言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證據(jù)的寫法。民事反訴狀的證據(jù)不單列,一般是隨寫事實隨列證據(jù)。對于能夠證實某個重要事實的有關證據(jù),在敘述事實過程中,在談到這個事實的時候用括號加以注明。(三)尾部。
1.寫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稱。分二行寫“此致”、“法院”。
2.右下方由反訴人簽名蓋章,同時寫明具狀的時間。
3.附項。寫明下列事項:
1、本反訴狀副本份;
2、物證的名稱及件數(shù);
3、書證的名稱及件數(shù);
4、證人的姓名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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