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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險駕駛取保候審需要什么材料?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以上就是取保候審需要什么材料的回答望采納
二、車快到檢測,車違章和交罰款可以在哪里交?辦理年保險在哪里辦?
當事人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一般指定地點是各大銀行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另外,由公安部推出的“交通安全綜合管理平臺”,其官方客戶端名稱為“交管12123”。用戶在實名注冊開通賬號后,則可享受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提供的駕考和車檢預約、辦牌辦證、違法處理和罰款繳納、出行信息、信息查詢、告知提示、信息公開、重點對象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業務咨詢等10大類130余項在線服務。可以直接在購車的4S店進行購買保險。
1、交強險。必須買。不買沒法上牌照,每年都必須買,要不不給你驗車。
2、第三者責任險。一定要購買。就算車主自己開車小心,按照現行交通法,但是如果借車給別人開,出了事故撞了人,都是車子的責任。而且自己開車小心,不代表別人不會撞你。(建議額度在20萬以上)
3、車輛損失險。建議購買,每個公司可能規定不同,平安保險不買這個,很多附加險就不能購買了。
4、盜搶險如果來往都是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可不買。如果外出或者旅游較多,則建議購買。
5、劃痕險。專門賠付車身上劃痕的險種,在一些4S店和修理廠,車身劃痕是可以直接走車損險賠付的,如果平日都是自己找地方修車,建議還是購買。
6、自燃險?,F在一般制造商或4S店在新車頭2年都是自帶自燃險的,不用考慮,2年以后可以購買,這個險便宜。
7、玻璃單獨損失險。可不買,但是玻璃損壞沒法走車損險賠付,購買時要問清楚。
8、車上人員責任險。額度很低,與其購買,不如辦張車主信用卡。
三、保險公司如何解決訴訟要求保全的問題
你好,訴訟財產保全是我國民事訴訟程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限制當事人處分其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物的強制措施。 簡單來說就是在打官司前或者打官司的時候,擔心對方把財產隱逸、轉移,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查封、扣押、凍結對方的資產。 但是,這是有風險的,所以法院還有一項規定為防止因財產保全不當給被申請人所造成的損失,人民法院一般要求申請人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的擔保。 也就是你要保全對方多少的資產,就需要提供相同數額的擔保。 但在過往涉及訴訟財產保全的案件中,很多申請人由于資金周轉緊張,自有資金或實物資產價值不足或需要評估、執行,或在短時間內找不到合適的保證人等原因,難以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符合法院要求的訴訟保全擔保,給債務人留下轉移、隱匿財產的機會,導致案件賠償執行難,也就是俗稱的“贏了官司輸了錢”。這類不合理現象,既有違司法公正原則,又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遭到了長久以來的詬病。以上就是保險公司訴訟保全的相關
四、哪些人不能補交強險?
強制保險單副本丟失了以后,車主可以到投保公司補辦一份保單再去年檢車輛;否則無法完成車輛年檢。 車輛保險單若不小心弄丟,車主需要立刻攜帶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和保險車輛的行駛證原件等相關資料,親自到投保車險的保險公司找出單員幫忙補辦一份保單。另外,補辦的車輛保單分為兩種,即交強險保單和商業車險保單。交強險保單丟失的話,可以憑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行駛證原件,到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去補辦一份保險抄件,并且必須要加蓋保險公司的業務章。此外,由于涉及到驗車與年檢的問題,補辦交強險保單時可以補辦保單原件,但是交強險的標志不能進行補辦。以上就是年檢交強險丟了怎么辦的回答望采納
五、車禍如何報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有哪些規定?
律師解答發生車禍后,報保險公司的流程如下
1、應當立即報警,妥善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造成傷亡的,拔打急救電話,并搶救傷者。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警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配合交警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讓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保險公司接到報案會到現場勘察,以及去交通部門了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估損。保險公司提示車主到指定維修廠進行維修。
4、到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單正本、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和有關費用等單據,申請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九條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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