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抓到了,法律會如何處罰?
一、酒駕怎么處罰,酒駕被抓,酒駕抓住怎么處罰
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23號令)將正式實施。酒后駕駛分兩種1、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
2、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目前,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于犯罪行為。酒駕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以上是酒駕怎么處罰的解答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二、酒駕闖死人怎樣處理,酒駕闖死人怎么處罰,酒駕闖死人
您好,酒駕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酒駕闖死人,承擔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責任,其行為就觸犯了《刑法》第133條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動賠償了受害人損失,可以減輕或者從輕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133條
三、同學酒駕被抓,那醉駕取保是在交警隊嗎
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四、行人被酒駕撞怎么處理
律師解答
行人被酒駕的車撞到,應該立即報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造成傷亡的,拔打急救電話,并搶救傷員。
交警接警后會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勘察,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酒駕司機會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責任劃分后,肇事方可以申請保險公司進行賠償。賠償不足的,肇事方直接進行賠償。
如果是飲酒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是醉酒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五、無證駕駛加酒駕,交警當時放人了,之后會被怎么處理
1、酒駕并無證駕駛的,屬于二個交通違法行為,要被分別予以處罰并按規定予以合并執行。
對酒駕行為,可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酒駕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于無證駕駛行為,應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可處15日以下拘留。
2、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