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如何處理
一、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如何處理
對于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納稅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對于符合第二種清算條件,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是否進行清算;對于確定需要進行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下達清算通知,納稅人應當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內辦理清算手續。
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納稅人或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需要進行清算的納稅人,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資料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
二、土地增值土地增值稅清算實行哪一種稅率
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
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形是什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1、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3、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4、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目的是什么
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目的是確保納稅人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保證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均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法律依據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
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
40%-扣除項目金額×
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
50%-扣除項目金額×
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
60%-扣除項目金額×
35%。
引用法規
[1]《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條
五、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是什么
一、納稅人應該進行清算的條件(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二、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清算的條件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六、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條件和流程是什么
一、清算條件
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對前款所列第
(三)項情形,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二、清算流程
對于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納稅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
對于符合第二種清算條件,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是否進行清算;對于確定需要進行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下達清算通知,納稅人應當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內辦理清算手續。
納稅人清算土地增值稅時應提供的清算資料
(一)土地增值稅清算表及其附表。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清算說明,主要應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用地、開發、銷售、關聯方交易、融資、稅款繳納等基本情況及主管稅務機關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
(三)項目竣工決算報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憑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銀行貸款利息結算通知單、項目工程合同結算單、商品房購銷合同統計表、銷售明細表、預售許可證等與轉讓房地產的收入、成本和費用有關的證明資料。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相應項目記賬憑證的,納稅人還應提供記賬憑證復印件。
(四)納稅人委托稅務中介機構審核鑒證的清算項目,還應報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鑒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