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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申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師,法律有哪些規定
當事人需要先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以后會在5天內完成相關的審查工作,不論法律援助機構是否提供法律援助,都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
二、法律顧問是什么?規定是什么?
法律顧問不一定就是律師,也有可能是其他的自然人或者是組織。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律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律師,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三、審查起訴階段加律師可以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審查起訴階段加律師是可以的,但是增加律師不能超過兩個人,審查起訴的階段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可以通過律師,見到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并且提供在偵查階段的幫助,包括取保候審等。
四、收到催款律師函該怎么辦?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收到催款律師函的辦法當事人可以與對方協商,并按照達成的協商方案處理。若雙方協商不成的,則當事人可以向有關機構申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主張合法權利。法律依據
《關于進一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繼續抓好委托調解和協助調解工作。在案件受理后、裁判作出前,經當事人同意,可以委托有利于案件調解解決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等有關組織或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主持調解,或者邀請有關單位或者技術專家、律師等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調解人可以由當事人共同選定,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民事案件委托調解的期限,一般不超過30日。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順延調解期間,但最長不超過60日。延長的調解期間不計入審限。人民法院委托調解人調解,應當制作調解移交函,附送主要案件材料,并明確委托調解的注意事項和當事人的相關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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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關于進一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的若干意見》 第十一條
五、援助律師是法院指派的嗎?
1、民事案件當事人經濟困難,提交相關材料,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批準后指派律師無償代理案件,一般法院不會主動指定律師作為代理人,另外的情況,可能是法官和律師有不正當交往,法官指定律師,是違規行為,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法院應該指定律師辯護。
2、針對援助律師是法院指派的嗎這個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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