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醫療調解律師法律咨詢
一、如何申請醫療事故調解,法律上如何認定
申請醫療事故調解是請求醫療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已確認為醫療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可請求醫療調解委員會就醫療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時,雙方當事人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計算賠償金,但醫療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最高額度各地不同。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一、人民調解具體程序是怎樣的
對于糾紛雙方所進行人民調解的具體程序包括有提出請求;接待咨詢、決定受理、調查核實爭議事項、認定責任、協商賠償,作出調解決定等。
二、整形機構被投訴的后果
1、被投訴后,衛生行政部門會展開調查。衛生行政部門收到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出具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應當對參加鑒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鑒定程序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調查,聽取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的意見。
2、經審核,對符合本條例規定作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應當作為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以及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的依據經審核,發現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應當要求重新鑒定。
3、醫療事故爭議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并附具協議書。
4、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并附具調解書或者判決書。醫療糾紛如何調解醫療糾紛大多數都會先進行訴前調解,患方在咨詢完專業的醫療律師或者專科醫生后,認為醫院確實存在過錯的,可以把醫院的醫療行為及其過錯寫成書面材料,并附上索賠要求與醫院進行交涉。如果患方不會書寫,可以咨詢律師或者委托律師代為書寫。并可以讓律師代為或協助自己與醫院進行交涉。醫院愿意聽取患者意見的,患者可與醫院約定見面溝通的時間,與醫院主管人員當面交涉,醫院承認有錯的,再與醫院協商具體賠償事宜,協商成功的,簽訂《賠償協議》。如果醫院不承認有過錯、或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患者應盡早起訴。嚴重違反行業行規者會被吊銷執照。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二、醫療保險詐騙找律師怎么收費,具體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2];
2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6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溫馨提示】
以上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想了解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咨詢相關的律師,我們會為您詳細的解答。
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怎樣申請,法律規定是什么
1、申請。
2、受理。
3、移送。
4、交相關鑒定材料。
5、隨機抽取專家。
6、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會。
7、鑒定意見。專家鑒定組成員對鑒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注明。
8、送達鑒定意見書。
四、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什么,相關法律規定是什么保外醫療條件
律師解答下面我將針對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什么的問題,作簡要分析如下
根據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的通知,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予保外就醫
1、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法律依據
《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第二條
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予保外就醫
(一)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二)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后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溫馨提示】遇到法律問題,建議盡快找專業律師咨詢,聽律網網作為您身邊的法律服務平臺,凝聚全國各地27萬+高效率、服務評價好的專業律師團隊,直接在線咨詢我們,省時省心!
引用法規
[1]《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 第二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