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多久自首,肇事逃逸后的自檢期限
一、肇事逃逸后多久自首,肇事逃逸如何自檢
和自首沒關系,只要當場離開了現場就是逃逸,過后去自首只是會酌情減輕刑罰。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隨著交通運輸業的迅速發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趨勢,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交警處理多久能解決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肇事逃逸后交警一般在三個月內要結案。相關法律依據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五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第五十八條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第六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并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出了交通事故找誰賠1、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2、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么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七條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八條
[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三條
[4]《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四條
[5]《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6]《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七條
[7]《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八條
[8]《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四條
三、肇事逃逸的拘留時間,肇事逃逸拘留多久能出來?
根據不同的情況,肇事逃逸被拘留的時長不一樣。1、肇事逃逸不構成犯罪被治安拘留的,最多拘留15天。
2、肇事逃逸涉嫌構成犯罪,依法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拘留3天到30天不等。
四、交通肇事逃逸處理時間?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交通肇事逃逸后多久能處理?”問題回復如下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處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21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五、肇事逃逸一般多久處理?
交通肇事逃逸,通過司法途徑需要多長時間,是難以預料的。短則十幾天就可以處理完,長則時間無法確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沒有涉及到人身和財產重大損失,不屬于司法機關必須的公訴案件,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賠償意見,很快就可以結案。但是,交通肇事逃逸涉及到刑事追究和重大財產賠償,就很難確定結案的具體時間。刑事立案后的偵查活動,根據案情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如果是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公安機關的辦案期限最長達一年,再加上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理判決程序,最后的結案時間就會難以確定。當然,如果很快能把犯罪嫌疑人抓獲,案情也比較簡單,肇事者認罪并賠償對方的損失,刑事追究的程序時間也不會很長的。如果交通肇事造成重大的財產損失,其賠償的審理、判決、執行等程序,時間上也無法準確計算。以上是肇事逃逸處理多久這個問題的回答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六、肇事逃逸多久會被通知,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肇事逃逸,行為人到案后交警會通知交通事故的當事方。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相關部門會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交通肇事逃逸交警一般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會給予行政處罰,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會進行刑事立案。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三條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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