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新規新規定,醉駕的處罰程序
一、醉駕新規新規定,醉駕的處罰程序
駕駛員醉駕的處罰,還是沿用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二、醉駕處罰規定,醉駕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醉駕處罰標準(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
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并處罰金。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三、醉駕處罰標準,醉駕處罰標準
這個沒有具體的標準,如果有從輕處罰的情節的可以考慮適當的減少。酒駕的行政處罰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當符合酒駕酒精含量標準時,將可能面臨罰款1000元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等行政處罰。還有一種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當符合酒駕酒精含量標準時,將可能面臨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禁止5年內重新獲得駕駛證等行政處罰。
四、醉駕標準及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醉駕標準及處罰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所以單純的醉駕量刑的標準,通常情況下不會超過1到6個月的拘役。情節比較輕微的醉駕,有可能拘役1到2個月左右的時間就可以釋放出來,但是符合法定從重處罰的情形的話,拘役可能長達六個月。
五、醉駕標準怎么處罰,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醉駕的處罰標準如下
1、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駕駛,大于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六、關于醉駕處罰標準拘留多久,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拘留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7天,罪駕的行為是嫌刑事犯罪涉嫌的罪名是危險駕駛罪,一般處以拘役,其次還會被吊銷駕駛執照,根據相關的規定,如果在駕駛機動車的時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每100毫升中含有80毫克,屬于醉駕行為。